一、项目名称:镜面喷射抛光机
项目编号:BA2024-142
二、项目预算:4.7万元
实施地点:盐城工学院机械优集学院数字孪生与智能制造研究所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也可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4.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6.投标人一旦投标,即视为无条件接受本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
五、投标、开(评)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10:00~10:30
地点:盐城工学院机械优集学院二楼会议室
开(评)标:同投标时间的截止时间;
六、项目需求、技术参数及质量标准
(一)采购清单
编号 | 实验室 | 规格型号 | 数量 (台/套) |
1 | 数字孪生与智能制造研究所 | 镜面喷射抛光机 | 1 |
(二)技术参数指标
序号 | 设备名称 | 备注 |
1 | 镜面喷射抛光机 | 磨粒流体抛光机;体积小于1800 mm× 550 mm × 900 mm;抛光区域加工尺寸不小于180 mm×180 mm × 40 mm;可调节的喷口处磨粒的出口量;支持多种磨粒例如:600~60000目金刚石磨料、600~60000目碳化硅磨料等;可进行激光粉末床熔合制备的超硬零件抛光,激光粉末床融合材料例如铜掺杂的Ti6Al4V、AlSi10Mg等;适应加工复杂曲面、深孔等。支持人机界面。 |
注:未尽参数根据实际工况的需求。
(三)、质量标准
1.所投产品需要满足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签订合同时需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开具的原厂正宗原配产品的供货证明文件并保证服务承诺。
3.本报价含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
七、交货期要求
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验收结束并交付使用。
八、售后服务及服务承诺
1.投标人须承诺提供1年的免费维保,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免费维保期满后,维修配件费用按成本价收取,维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处理。
2.免费维保期内如设备使用出现故障,投标人须在接到故障通知后的24小时内响应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如若故障仍然得不到排除,投标人须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我处理故障,服务所需费用由供中标人自行承担。
九、验收及付款方式
验收时间、方式、人员:项目竣工后,招标方组织专家现场评估、验收。
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投标人按合同金额开具发票,采购人全额给付合同款。如验收不合格以及发现伪劣产品等,采购人将视情形采取退货、拒付款、终止合同、索赔等措施,直至通过有关部门,依法维权。
在合同签订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收取方式、退还时间等由双方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履约保证金是为了保护盐城工学院免遭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遭受损失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或检测不合格或提供伪劣产品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有其它任何违法行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投标文件应包括:
1. 投标人执照副本、执照复印件(盖章);
2. 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
3. 投标报价表;
4. 主要材料参照品牌一览表;
5. 项目实施文明安全承诺;
6. 售后及相关服务承诺。
机械优集学院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