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模具中心101外立面文化墙建设
项目编号:BA2024-116
二、项目预算:2.1万元
实施地点:模具中心101外立面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也可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3. 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5. 投标人一旦投标,即视为无条件接受本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
(由项目特点决定的其它资格要求,例如:是否必须现场勘察等。)
五、投标、开(评)标时间、地点:
1. 投标时间、开(评)标时间
投标:2024年10月16日下午15:00~15:30
开(评)标:同投标时间的截止时间;
2. 投标、开(评)标地点:盐城工学院机械优集学院二楼会议室
六、项目需求
详尽的技术参数指标:
1. 南墙:25方管焊接框架,铝塑板造型,钢化玻璃烤漆打底,水晶字安装
2. 西墙(玻璃面):材质 1.5cmpvc复钢化膜 工艺 UP高精打印 雕刻
3. 本项目素材采集、方案设计由投标公司提供,所需资料由甲方配合提供,方案设计完成后由甲方审稿确认后制作。
注①:未尽参数根据实际工况需求。
注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依法施工,出现任何涉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事故或违法事件,一律与采购人无关,完全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七、交货期要求
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到位并交付使用。
八、售后服务及服务承诺
1.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1年的免费维保,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2. 免费维保期满后,维修配件费用按成本价收取,维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处理。
九、验收及付款方式
验收时间、方式、人员:项目竣工后,招标方组织专家现场评估、验收。
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投标人按合同金额开具发票,采购人全额给付合同款。如验收不合格以及发现伪劣产品等,采购人将视情形采取退货、拒付款、终止合同、索赔等措施,直至通过有关部门,依法维权。
在合同签订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收取方式、退还时间等由双方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履约保证金是为了保护盐城工学院免遭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遭受损失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或检测不合格或提供伪劣产品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有其它任何违法行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投标文件应包括:
1. 投标人执照副本、执照复印件(盖章);
2. 投标人资格证明;
3.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4. 投标报价表;
5. 工程量清单、主要材料一览表;
6. 现场勘察记录证明;
7. 项目实施文明安全承诺;
8. 售后及相关服务承诺。
二○二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