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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优集学院各类评审推荐工作管理办法(2022年)

作者: 王建林   审核人: 周临震   信息来源: 机械优集学院    发布时间: 2022-05-2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院各类评审推荐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开透明、择优推荐”的原则,促进相关工作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引导广大教职员工潜心教学与科研工作,不断追求标志性的教学与科研成果,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主要面向学院全体在职教职工,用于学院向学校推荐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校内外各类人才工程项目、优秀教师、教学标兵、国内外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等各类教科研方面的初步人选及排名。

二、评审推荐流程

1、个人申报。各位教师按照学校或学院的相关通知要求,及时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提交学院党政办公室,申报人员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资格审查。学院党政办公室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申报人员,暂停评审推荐流程,由学院党政办公室向申报人员说明理由;对弄虚作假的,停止相关评审推荐,并且二年内不得参加相关类型的评审推荐。

3、材料公示。所有申报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需在进行评审推荐前,提前在相关人员之间公示。

4、量化积分。为了客观公正,学院各类评审推荐均采用量化积分制。

其中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申报人员依照《机械优集学院评审推荐量化评分方法》(附件1)填写《机械优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评分表》(附件2),并提供经学校人事处验证的佐证材料。量化评分内容与学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填报的《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与主要业绩成果简表》一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申报以外的各类项目依照《机械优集学院评审推荐量化评分方法》第一部分“教研、科研业绩成果”,填写《机械优集学院其它各类评审推荐量化评分表》(附件3)。

申报人员所有成果均要求与申报学科相一致或相近;如果没有明确要求,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要求为取得现职以来的成果,其他项目成果要求为近5年以来所取得(成果奖励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

5、专业委员会评议。学院党政办公室将申报材料、量化积分结果等报送学院相关专业委员会(或者学院学科评议组),考虑各类评审推荐的具体文件精神,结合同行评价(职称评审),根据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学术诚信、业绩成果质量、学术创新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其中思想政治鉴定与师德考核综合结论为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重点关注标志性成果、第一完成人取得的成果及业务综合能力,标志性成果特别突出者可以优先考虑。专业委员会在学院纪委委员监督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推荐人选或排名。

6、结果公示。学院党政办公室将相关专业委员会评议结果按照文件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如果申报人对结果有异议,向学院党政办公室、或者学院纪委委员反映。

7、材料报送。学院党政办公室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学校相关部门。

三、其它相关说明

1、专业技术职务(其他各类人才科技项目)的学院评审推荐按照学校相关文件为准,未尽事宜提请学院职称(相关项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连续申报的要求按照《盐城工学院职称评审系列文件汇编(2021年修订))》执行;其它各类评审推荐项目连续申报2次没有获批,在取得新的业绩成果之前,不得继续申报。

3、对于具体的评审推荐工作有特别要求的流程,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4、本办法自颁布日起执行,由机械优集学院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优集学院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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