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201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说明与管理办法》(苏教研办[2016]1号)《盐城工学院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盐工研[2016]9号)文件精神,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进入项目结题验收阶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16年立项的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
二、验收条件
获“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资助的研究生,完成了项目合同中的任务和目标。未能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需提出延期申请,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延期申请表》。项目结题后,项目承担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三、验收程序
省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实行课题结题评价制度和承担项目情况总结制度。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承担人应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附件1),附导师与两位具有高级职称的本专业专家的评审意见。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专利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省创新计划项目的研究成果,将上传至“江苏省学科和研究生质量信息平台”。
项目承担人还应撰写项目承担和完成情况总结报告,连同课题结题报告书及相应支撑材料一并报研究生培养处审核。
上述材料整理后,于6月20日前交研究生培养处研究生工作科(行政楼421),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yjsc@ycit.cn,研究生培养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四、材料要求
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电子与纸质稿;
2.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报告,电子与纸质稿;
3.符合项目立项申请书要求的成果支撑材料(包括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社会经济效益等)原件及复印件或成果网络查询方式、相关成果汇总表。
以上所有材料按先后顺序,双面打印,合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创新计划项目负责人及其导师应高度重视本次结题验收工作,验收不合格者,将影响项目负责人导师下一年度本项目的申报资格。
附件:
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2.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延期申请表
研究生培养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